日期:2021/11/9 Click:1218
1在未得到甲方的任何书面许可前,承包方不能委托他人或自己将任何放射性物质或X线设备携带到工地。2承包方需指派一名合格的辐射保护顾问和辐射保护监督员,并对其工作内容做明确规定。5承包方需要对现场放射性物质的存放做明确规定,并按照中国国内标准提供存放设施。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前,承包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自己将放射性物质或x线设备携带到施工现场。
2承包人应指派合格的辐射保护顾问和辐射保护监督员,明确规定其工作内容。
3进行放射线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校正的个人放射线测量装置。
施工开始前,施工区域必须设置足够的障碍物或用安全警告带包围,以免非法闯入。安全距离应明确标识。
4放射性物质必须保管在指定的保管场所,不得无人监视。
5承包人需要明确规定现场放射性物质的保管,按照中国国内标准提供保管设施。
6保管区需要贴上相关警告标志,锁定,避免人员非法闯入
7进行放射作业的承包商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机关放射作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等,必须遵守甲方相关的安全作业制度,特别是
-使用边界隔离带
-辐射源暴露时,必须打开声音警报(扬声器)。
-只有持有有效证书的人才能从事放射作业。
-辐射作业开始前,所有其他人员必须明确作业区域。
-必须有合格的放射防护监督员监督放射作业。监督员必须得到业主书面指派和授权。
-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进行放射源的登记。
-发生任何人员过量接触的事件必须立即报告甲方进行调查。
-若发生同位素损耗或相关设备损坏或故障,应遵守书面应急程序。在工作开始前,这个程序必须提交给甲方批准。
-现场必须备有合格的测量仪。
-放射作业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进行。
-特定的放射作业承包商必须从epc安全管理者那里获得施工作业许可。
8不涉及辐射作业的承包商应确保其工作人员遵守作业区域的警示标志、报警和隔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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