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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居室装修施工内容及承包方式

日期:2021/10/11 Click:452
合同承包方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具有装饰施工资质的企业法人。开工、竣工日期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往往涉及到违约责任的认定。6、应当明确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对于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约定向当地建筑装饰协会请求调解,或者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消协投诉。

1.检查装修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装修合同中发包人的装修住宅应属于合法居住用住宅,即所有权住宅或租赁住宅的合同承包人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登记的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装修施工资格的企业法人。应注明装修施工场所和面积。

2.注明居室装修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施工内容应根据居室装修部分分别写明装修内容。使用的材料、具体的施工要求和承包方式。

3.注明工程价格、支付方式和工期。合同中的总价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其他费用及税金。支付方式和期限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工.竣工日期是合同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往往涉及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4.详细说明材料供应的约定内容。合同附件的材料清单上应详细注明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品质等级、单位、数量、单价。

5.质量竣工验收标准应依法定标准。合同中的质量和竣工验收标准条款必须符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允许范围。

6.应当明确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合同订立后,双方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对于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约定向当地建筑装饰协会要求调停,或者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无法协商调停,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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