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仪器遗留工地的未回收以及雨天作业不加防雨措施的罚使用人50元
1、中午材料不变质就可以剩下,其他一律完成材料,否则罚款负责人50元,工区主任20元。
2、商品混凝土的计算值超过实际材料的3立方,混凝土浪费的处罚申报人为50元。
3、图纸、仪器遗留工地未回收、雨天作业不加防雨措施的处罚使用者50元。
4、使用仪器未按操作规程执行的处罚使用者50元。
5、回收材料未按指定场所堆积的每人罚款10元。钢管回收有卡头,未能按规定时间整理的,每个卡头罚款5元。
6、擅自切断钢管、方木、模板等材料罚款20元(外包除外)。
7、恶意损坏机械设备,原材料按成本赔偿。
8、使用者不回收灰条、铁剪、灰斗等工具遗留现场,处罚10元,批准除外。
9、落地砂灰、混凝土等材料不回收罚款区主任,负责人20元/人。
10、收到小工具,一周内不返还者罚款20元。
11、通知不能使用的材料,擅自处罚2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