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科在分管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机械设备的采购、安装、调
一、生产设备科在分管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机械设备的采购、安装、调整等工作。二、企业因生产需要购买新设备时,生产设备科应以书面或其他形式联系国内有信用证明的厂家和主要经销商,宣传购买意向和要求的机械性能。要求各厂商和经销商根据本公司的要求书面提供机械型号、产品性能、价格、能提供的服务。
三、生产设备科根据提供的资料,通过考察、论证进行综合评估,大型设备必须经过财务、生产、质检、材料等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员相结合的可行性论证。选定机械型号和经销商,通过供应部再次与经销商协商运输、安装、调整和支付问题,协商后经公司批准签订合同。
四、不需要设置的设备和企业自己组织设置的设备,到达工厂时,生产设备科和设备使用部门共同组织检查、检查。随机图纸、资料由设备部保管,工具、工具由现场书籍保管使用。
五、需要供应商设置的设备,设备到达工厂时,生产设备科组织初步检查,配合供应商设置人员设置,现场也应协助设置调整。供应商认为调整合格后,供应科组织由质量检查科、现场主任、领导等人员参加的检查,检查合格的,由设备部签字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组织调整,直到调整合格。新设备质量出现问题,采购部门负责要求更换、退和索赔。
六、企业组织调整的设备,设备部由机电现场组织力量安装,现场派人协助调整,调整成功后,由现场主任签字检查,设备部办理固定资产转账手续。
七、安装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或不合格的部件,用具等应由设备部与供应商联系更换。
八、新设备需要一定的保修期,大中型设备在一年以上,小型设备在三个月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