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督查管理
1、在本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督查管理的责任。2.全面贯彻执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3、直接参加图纸审查、施工中的工程变更。
4、在项目管理方面,督促本公司执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各规章制度。
5、检查施工项目部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工作人员资格证、监视证原件,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持有规定资格证、监视证原件。对于没有执照的上述人员,休(事先通知建设部门工程管理部长)。
6、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不认真负责或多次教育的监理人员可以处以罚款或退休的方式处理(事先通知建设部门工程管理部长)。
7、检查施工作业环境、作业条件、作业人员、各种机械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具体规定。
8、参加公司对工程安全生产的月度检查、季度检查、半年检查、年末检查的工作。
9、参与及时报告工程安全事故,协助领导工作。
10、积极主动,及时分发和收集日常安全资料和文件,按类别归档,不得丢失。
11、参加工程竣工检查(检查前,本公司项目部应书面通知时间、场所等)。
12、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工程竣工备案资料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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