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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应安排监理工程师监督整改
1、项目负责人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危险时,应立即发出口头指令,要求施工人员停止作业,要求施工部项目部经理出席,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发现重大安全危险,监理人员应监督整改,直到消除危险。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实施每日安全巡逻过程中,发现本专业或其他专业存在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及时向监督报告发现的安全问题,由监督决定处理。
3、对于发现的安全危险,监理人员已经发出口头整改指令,如果施工公司不认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及时与建设公司有效沟通。
4、施工公司对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整改的事项不予整改的,应书面向建设所有者报告,建设公司态度不明确的,项目总监应立即向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报告,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在发现安全危险和消除安全危险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制作安全监理文件资料。安全监理文件资料必须充分证明监理人员在消除安全危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