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经理汇报工作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组织落实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二、明确本部门各部门管理者的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执行。
三、围绕工地年度总体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负责实施,督促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四、定期向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经理报告工作,协助经理完成工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五、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测和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组织本部门每月召开两次安全例会,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指导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安机科和经理室,组织或参与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八、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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