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应,本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业资金专业人员,公司安全生产专业资金专业人员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二、各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成本的1%。
三、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计财部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四、项目部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资金应专用,不得挪用。
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
六、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实施经济处罚,罚款金额由公司安全负责人认定,罚款收入应由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业资金专家统一分配使用。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别资金账户在工程结束时结束,不得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特别资金专家,挪用。
八、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