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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高压线”管理规定
第一条是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别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安全生产高压线是指存在严重安全生产危险或严重违反,应立即停止整改的现场施工管理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高压线范围
1、基坑挖掘支撑安装未及时跟进
2、临边施工防护未及时到达
3、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未通过检查
4、主体结构施工支架建设不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
5、钢支架安装未采取悬挂保护措施,螺栓连接不牢固,焊接不完善
6、基坑挖掘未严格执行挖掘槽检查制度
7、监测水位、地面沉降和位移等数据出现多个红色警报点,
8、没有接合安装设备质量的项目、没有接合格的

1、没有接合格的安装设备、没有接合格的安装设备、没有经验的

第四条对劳务(专业)承包公司违反上述高压线管理规定,该公司除了通报取消当月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外,还处以一次罚款-元。
第五条对劳务(专业)承包公司违反上述高压线管理规定,各部门现场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的,通报相关负责人和领导批评,取消当月安全生产奖,一次罚款-元和-元。
第六条项目安质环境保护部负责本制度现场监督执行。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