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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
(1)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在职权范围内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合理利用环境、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进行组织、指导、督促、监督和检查。(2)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施工人员各种安全教育和特殊职业培训科学调查,记录在案。辅导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3)参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查。组织、参与施工班组和分包机构安全技术的基础。(4)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检查。(5)参加定期安全检查,经常巡视工地,制止违规作业,及时发现安全危险,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跟踪验证。(6)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掌握安全动态,记录,健全各种安全管理目。(7)参加工地管理和文明施工监督,重视工地环境保护,控制工地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音、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8)加强劳动保护,促进个人防护用品的发行和使用,与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防尘、防毒、防暑和女性保护,预防职业病。(9)负责事故管理,组织、指导工地安全救护,参与一般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10)参加组织工地应急预案的训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