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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制订幼儿办班点安全工作岗位督查职责
为了进一步明确幼儿工作场所的安全保护责任,维护其内部安全和稳定,特别制定幼儿工作场所的安全工作场所审查责任,具体责任如下:一、根据上司的要求,全面掌握幼儿工作场所的安全工作信息,研究提高幼儿工作场所安全工作水平的方案,提出改善和加强工作的建议。制定重要制度和措施,配置和检查幼儿工作场所的安全工作。二、审计组分工人应对分工幼儿工作场所的安全负责,积极配合、协调、指导教师制定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责任,检查安全危险,制定整改措施。三、经常对幼儿班级教师、家长、教师进行遵守法律和安全防范教育,组织学习治安、消防、卫生防疫、交通安全等安全管理法令、法规,认真执行,落实。四、经常检查负责幼儿工作场所的安全工作。每周3次以上,详细记录检查情况,立即向上司反映相关情况,提出安全危险的整改方案,提出追究安全责任的建议。对于未整改的部分或整改不及时的,再次限期整改督促,直到完全消除危险为止,绝对不能有幸运的心理。五、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到现场冷静,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组织人力积极安全地迅速做好师生撤离工作,做好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六、安全保卫监督小组对分工幼儿工作场所存在的安全危险,如果不及时发现、报告、监督整顿而引起安全事故,则追究监督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