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加固设计单位应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
1.结构加固设计机构应根据审批的施工图向施工机构提供技术基础。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的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2.加固材料、产品应进行现场检查。关于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材料和产品,必须根据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数量进行抽样复查。其送样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字。复查不合格的材料和产品不得使用。施工单位或厂家自行抽样、送检的委托检验报告无效。
3.结构加固工程施工前,应清扫原结构、部件原结构、部件。
4.结构加固工程各工序应按本规范和企业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各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必要时尚应按隐蔽工程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相关各专业工种交接时,应进行交接检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