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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加固施工混凝土原材料的主要控制项目。
1、结构加固工程用水泥入场时,检查其品种、水平、包装或散装仓库号码、出厂日期等,检查其强度、稳定性及其他必要性能指标。其品种和强度等级应符合当前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及设计规定。其质量应符合目前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和快速硅酸盐水泥GB199等要求。

加固用混凝土严禁使用稳定性不合格的水泥、含氯化物的水泥、过期的水泥和受潮的水泥。

检查数量:根据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同一入场的水泥,以30t为一组(不足30t,以30t为一组),每批目击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验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入场检验报告。

2、普通混凝土混合的添加剂(不包括阻锈剂),其质量和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添加剂GB8076和混凝土添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要求。

结构加固用混凝土不得使用含氯化物或亚硝酸盐的外加剂。上部结构加固用混凝土不得使用膨胀剂。必要时,应使用减缩剂。

检查数:按入场批次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验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包括水泥适应性检验报告)和入场检验报告。

3、现场搅拌的混凝土不得混入粉煤灰。采用混合粉煤灰的预拌混凝土时,粉煤灰应为I级灰,烧损量不得超过5%。

检查数:批次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粉煤灰厂发行的粉煤灰等级证明书、出厂检查报告书、商品混凝土检查机构发行的粉煤灰烧失量检查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