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的违法违规行为
招标的违反规定违规操作
造成 招标失效的情况: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相关行政监察单位可行政强制执行;情节恶劣,招标失效。被评定招标失效的理应再次招标:
1、未在特定的媒体公布招标公示的;
2、邀约招标不依规传出投标邀请书的;
3、自招标文档或资格预审文档售卖之日起至终止售卖之时止,少于五个工作日内的;
4、依规务必招标的新项目,自招标文档逐渐传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时止,少于二十日的;
5、理应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6、不具有招标标准而开展招标的;
7、理应执行核准办理手续而未执行的;
8、不按项目审批单位核准內容开展招标的;
9、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受投标文件的;
10、投标者总数不符法律规定规定不再次招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