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0万元!福建公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办法
为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日前,福建省公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办法》。
为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日前,福建省公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办法》。根据《奖励办法》,福建省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单个重点新材料产品销售总额5%的比例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00万元。
据悉,此次出台的《奖励办法》与原奖励办法条文、结构相同,主要对原奖励办法中“重点新材料”的定义、奖励标准、申报资料等进行了修订,如《奖励办法》中所称“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是指生产企业在首年度生产销售的、符合《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范围内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