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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及周边建筑及施工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建筑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周边建筑工程加强安全预防措施,认真落实施工、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安装单位的主要责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杜绝三违规现象和习惯性违规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目前已进入第四季度,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安装使用学校及周边建筑及施工安全、施工起重机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矿山(尾矿库)等。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对发现的隐患发出整改指令,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单位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确保师生安全,通知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规避技能。
加强学校周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矿山(尾矿)等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督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
对已发生的事故,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三个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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