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馆的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
1.大,中型馆应全面规划,一次或分期建设,同时独立建设。小型馆若与其它单位合建时,须满足馆的环境和使用功能要求,应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2.除经当地规划部门允许外,新建馆基地复盖率不得超过40%,有足够的空地和停车场。
3.馆内一般需要陈列区、收藏库区、技术、办公室、观众服务设施等4个功能区。
4.功能分区应明确合理,使观众参观路线与收藏运输路线不交叉,场所和道路配置应便于观众参观集散和收藏装卸运输。
5.陈列区不得超过四层。二楼或二楼以上的收藏库或展厅应考虑垂直运输设备。
6.收藏库应接近展厅布局,收藏品不应在露天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经历较大的温湿度变化。
7.陈列室,藏品库,修复工场等部分用房宜南北向布置,避免西晒。
8.如当陈列室,藏品库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潮和防水措施,配备机械通风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