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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参见单位治安消防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标段的安全工作管理,杜绝治安事件、刑事案件,遵循预防为主,公司负责,强调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根据业主沈阳地铁参见公司的治安消防工作管理规定,根据我的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设立以书记为首的保安机构,负责项目部的日常保安工作,重点进行日常项目部的驻地和施工现场的保安、假日和重要时期的保安检查。工作机构按要求报告。
2、项目部必要时为保安人员配备对讲机、符合配置规定的警棍(棒)、高强度手电等安全防护器材,在重要部位设置照相机等监视系统。
3、保安机关成员和施工队长(班长)要经常分析掌握周边社会治安和农民工的思想状况,及时采取对策和对参加者的遵守法律教育,避免集体访问、游行、示威、吵架等事件。
4、严格执行门卫管理,门卫要对施工区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视,对进出工地的人员进行证件核查和登记。
5、项目部要加强安全管理,消除毒品、赌博等违法纪律行为。
6、项目部保安机关和日常工作要端正态度接受公安机关和业主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要求督促和指导管理区内各劳务队办理暂时滞留证,各劳务队向所属人员登记册。
7、安质部应将治安保卫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训练计划,在综合计划中制定安全应急计划,及时组织训练。
8、发生治安保安时间,拨打110报公安部门,按规定报业主。
9、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应的制度方法等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0、本制度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