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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是什么?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有哪些?以下是建筑网络的详细介绍。

1、幕墙工程设置完毕后,应进行工程检查,检查应在建筑物完成(不包括二次装修)后进行,检查前应擦拭表面。

2、幕墙检查时承包商应提交以下资料:

(1)设计文件、设计修改和材料代用文件

(2)材料出厂证明书、型材试验报告书、结构粘合剂与接触材料相容性的粘合力试验报告书

(3)制件出厂证明书

(4)遮蔽工程检查文件

(5)施工安装自检记录

(6)正常情况下物理耐用年限质量保证书。

3、幕墙工程观感检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明框幕墙框架材料应垂直水平,单元幕墙单元接缝或隐框幕墙分格玻璃接缝应垂直水平。

(2)玻璃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与设计一致,幕墙玻璃整体的颜色应基本均匀,不得有碱、霉菌、镀膜脱落等现象。

(3)玻璃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电镀玻璃的电镀方向必须朝向室内。

(4)墙面玻璃应平整,室外景物映射在幕墙外侧的图像不设置施工质量面而失真。

(5)铝合金材料的颜色材料应与设计一致,颜色应基本均匀,不得有镀膜脱落等现象。

(6)铝合金装饰压条平整,无肉眼可见变形、皱纹和局部压迫等缺陷。

(7)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整齐美观。

(8)幕墙不得渗漏。幕墙变形时不要发出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