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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支护工程检测规定
建筑基础支撑工程检验规定

1、支撑锚应进行检验试验,检验数量不得少于锚总数的5%,不得少于6根。

2、土钉墙质量检验应进行土钉抗拔力试验,抽出检验数为土钉总数的0.5%~1%,且不得少于10根。墙面喷雾混凝土厚度应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钻孔法,检测数量应每100㎡墙面积一组,每组3点以上。

3、用于支护的混凝土灌注桩应进行桩体完整性检查,检查数量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检查方法可采用低应变法的低应变法检查结果判定的桩体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负荷力时,应采用钻头法补充检查,检查数量不得少于总桩数的2%,不得少于3根。

4、应采用钻头法检查水泥墙壁的完整性,检查数量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5根,应切断芯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5、地下连续墙壁的完整性应采用声波透射法、钻头法检测。当地下连续墙作为永久结构的一部分时,检查数不得少于总槽段数的20%,不得少于3个槽段;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临时结构时,检查数不得少于总槽段数的10%,不得少于3个槽段。

6、检查逆作拱门的施工质量,检查数为每100㎡墙面一组,每组不得少于3点,检查方法可采用结构钻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