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的通知(建质[2010]121号)文件精神,加强工地工作人员动态管理,维护企业和工作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一、项目部采用作业人员电子卡工作+班级工作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二、工作人员入场一天内,项目部劳务专家登记、核对工作人员个人相关信息后,发行实名制工作IC卡。
三、所有作业人员都要参加卡的工作,卡每天4次,早上1次,中午1次,下午1次,下午1次,下午1次,加班2次。
四、作业人员必须由本人印刷卡工作,不得代替或委托他人印刷卡。违者双方各自缺勤一天处理。项目部劳务专家负责工作人员的卡管理。
五、作业人员进出工地忘记刷卡时,应自愿在24小时内向项目劳务负责人说明情况,由劳务负责人发行证明书。
六、作业人员印刷卡后,如有事离开工地,应办理相关休假手续,在门卫室登记,违者迟到或早退处理。
七、每天检查电子卡工作和手工工作记录,发现工作信息有差异时,应及时与劳务专家、班组负责人核实,确保工作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八、作业人员进出施工区拒绝刷卡,教育后仍未修改的,按缺勤处理一个月内累计漏卡三次以上,不积极与劳务专家说明情况核对的,迟到或早退处理,罚款30元。
9、工作表按月制作,每月5日前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公布3天,如无异议,项目经理、劳务专家审查签字后发工资。
十、因人为因素卡设备损坏的,应按价格赔偿。
十一、作业人员完成工作离开项目前,凭工资单退还“实名卡”,如“实名卡”遗失或损坏,赔偿“实名卡”工本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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