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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模板工程设置高度超过3.0m,必须设置脚手架。除操作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在别人身上。

(2)模板设置高度在2m以上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

(3)施工人员上下通行必须利用马路、施工电梯、扶梯等设施,不得攀登模板、斜撑杆、拉绳等上下,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模板上行走。

(4)作业时,模板和零件不得随意堆积。模板应平稳,严防滑落。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得超过3层,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的施工总负荷不得超过其设计值。

(5)高支模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和连接件应放入箱子或工具袋,不得放在脚手板上,以免坠落受伤。

(6)安装模板时,上下应与人对应,随行运输,严禁抛掷。不得将模板支撑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撑在模板上,严禁将模板与材料井架和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一体化。

(7)钢模板高度超过15m时,应设置避雷设施,避雷设施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ω。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施工,模板应有抗风的临时加固措施。

(8)遇到大雨、雾、沙尘、或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露天高处作业。5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高空吊运作业。雨雪停止后,应立即清除模板和地面积水和积雪。

(9)在架空输电线路下进行模板施工,如不能停电,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10)模板施工中应设置负责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报告相关人员处理。遇到危险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应急措施修复或排除危险情况后,才能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