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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车间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
1.机械损坏零件由现场主任书面申请购买零件名称、零件数量交给仓库。

2.现场机台正常更换零件,由现场主任批准,到仓库更换。由于人为零件损坏,现场主任和设备厂长写了损坏机台的人向仓库提交财务收据。

3.设备人员应制作维护记录簿,现场主任应制作各机台更换辊的具体时间、位置、数量。

4.作业人员每天在上班前清扫机器,机器正常运转下一班生产。每周工作结束后,清洗机器内外,拧紧螺钉,检查拉规、咬纸、飞行等部位。由车间主任监督,设备人员应到岗检查。

5.机台人员应随时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如有异常现象,应主动向主任报告,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或隐瞒事实,设备维修人员不在场,不得擅自进行维修调整,造成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设备故障,班级无法解决,机长必须与下一班合作解决。

6.根据机械维护制度,由于违规操作零件损坏,按购买价格的20%赔偿,价值在100元以上书面报告书由设备厂长签署处理意见。

7.在生产过程中,小修必须在领导的指导下尽快投入生产,修理时间在2小时内不扣除任务的班级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如果班级没有解决的情况下,班级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不能同时解决一起解决的情况下,每次罚款10元。在维修机械的过程中,领导、副领导积极协助工厂的维修人员工作,不得离开现场。否则,每次罚款10元。

8.更换修理由设备厂长和现场主任安排。

9.短期停产维修由厂部安排,领机、副领机必须现场配合维修,不得离开现场,若不服从安排,严重行为按旷工处理。

10.发生故障的本班全力修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修理的,在生产记录中说明详细情况,如修理时间、内容、分析原因等)处理不良等交接班共同处理,记录时间、内容、分析方法等,每天记录由单位主任处理,主任由生产厂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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