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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1.按照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必须全面负责该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生活、仓库等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消防工作,政策、法规,法令及局、公司各级安全防火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防火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3.必须将安全防火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和施工法案中,做到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奖罚。
4.定期召开职能人员和班组长、民工队长会议,听取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报告,解决不安全因素,确保防火安全。
5.每月组织有关职能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根据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原则立即整改,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重大危险,应采取有效措施、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支持保护人员的工作。
6.利用各种会议对员工和外包人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7.负责审查施工方案,组织设计中防火措施的安全防火措施,组织制定方案,执行十项标准,重点部分实现四有一及时。
8.负责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门卫和护士业务学习和训练,时间保障。
9.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防火教育,教学面达到100%。
10.负责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补救、调查、处理和及时报告。
11.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和安全领导队。
12.负责配备本项目的灭绝或器材和设施。
13.及时组织和报告上级提出的防火隐患。
14.负责组织防火、保护方案,制定阶段性的各种制度(包括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修阶段),按规定配备巡逻、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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