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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调整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措施项目计价

各辖市、区工程造价管理处,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9378号)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结合我市工程施工管理要求和工程计价实际情况,经研究,对市住建局《关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措施项目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建〔201826号)作相应调整如下:

本通知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支撑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板厚280mm及以上,或梁截面面积0.45㎡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15KN/㎡(设计值)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20KN/m(设计值)及以上。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措施项目的其他计价规定,仍执行《关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措施项目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建〔201826号)。

本通知自2020101日起施行,凡2020101日以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招标工程或签订合同的非招标工程均按本通知实施。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9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