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为了严肃的劳动纪律,加强工地安全管理,改善工作场所的劳动条件,建立标准化模板工地,保障员工安全健康,特别制定本规定。
1:进入工地不戴头盔、赤臂、拖鞋等,给当事人50元罚款。不戴头盔每人罚款30元。
2:特殊作业(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无证上岗,给予该班组长100元罚款。
3:井字架乘客,乘客罚款100元,乘客罚款200元。
4:施工用电、生活用电、乱接、使用花线、电线随意挂钩、插入、使用其他导线代替熔断保险丝、使用电炉、电棒、未经许可使用明火等,每处罚款100元。
5:带家人进入施工现场,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命令家人在期限内离开施工现场。
6:班组入场后一个月内未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对班组长罚款500元,命令限期开展安全教育。
7:擅自在宿舍开炉子,做饭的人,对当事人罚款100元,没收炊具。
八: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9:故意破坏施工现场宣传、绿化等文明设施,对当事人处200元罚款的举报人给予300元报酬。
10:大量赌博、吵架、盗窃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对当事人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往司法部门处理。
11: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过程中,项目部采用者给予100~300元报酬。举报表扬。
违反以上规定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受到暴光批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以上由建筑网收集整理,关于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可以关注建材板材网行业栏。小建通,中签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