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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临边防护设施、护坡支撑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
1、对管辖班组(包括外包施工队)设立行政安全生产负直接职场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建筑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认真落实企业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专职安全人员应持证上岗。

4、熟悉和执行各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规定。

5、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对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完善、有效负全面责任。

6、协助工长完成安全技术基础工作,记录工地安全活动资料。

7、负责现场安全日活动和团队安全活动。

8、参加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开口临边防护设施、坡口支撑设施的检查检查。

9、负责新工人入场教育。协助工长组织团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0、有权制止违法作业行为。有权命令安全问题停止。对违法指挥行为有权拒绝越级报告。

施工中发生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