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责。2.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基础。
3.参加或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审查施工方案时,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目的性,随时检查、监督、执行。
4.主持控制技术措施,在制定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发生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立即报告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批准后实施,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技术要求,防止施工中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技术实施中可能引起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工伤和重大未遂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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