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哪些?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的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负责的建设工程进行专业安全检查,施工单位不得挪用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训练的新单位或新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训练。
3.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的部分工程制定特殊施工方案,其中深坑、地下暗挖工程和高模板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4.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在在施工现场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和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在施工现场人口设置明显标志。
5.事故伤害保险制度。
施工单位应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企业支付保险费,保险期限从建设工程开始到竣工检查合格。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计划,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定期组织训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