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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贯彻落实相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和项目安全目标,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总结、沟通、推广先进技术经验。
2.安全人员在所辖范围内有权随时进入任何作业场所,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不安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安全人员有权制止违法指挥和违法作业,发现不安全危险,有权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当时不解决的,有权停止,有权罚款负责人。发现有紧急情况时,有权发出停止作业的命令,并撤出人员,及时报告领导,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有权给予奖励。
4.安全人员有权处罚拒绝接受正确的安全监督,坚持违反作业或打击报复。
5.定期组织团队进行安全生产自检,对发生的大小事负责调查处理,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6.对员工员工的工作,特别是对新工人和特殊职业的安全知识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一定要到会,一定要谈安全生产,抓好班前安全教育。
7.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概况,认真制作各种安全记录、事故报告和安全报告。
8.新劳动者入场的三级教育,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特殊职业培训、审查、发行证明书,负责劳务部分承包人的安全培训。
9.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附书面调查材料及时报告。
10.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内容,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知识。
11.参加一斯两架验收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