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
1.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需要消防安全要求。例如,施工现场的平面配置、临时工程(临时建筑)的构筑场所、火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必须根据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执行。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火灾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地区之间的间隔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3.棚屋和临时宿舍的建设和间隔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临时宿舍必须尽量建设在离建筑物20米以外的高压架空线下,不得与高压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工作室内顶部高度一般在2.5米以上。
每个宿舍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00人。每25人需要直接出入的门。门宽在1.2米以上的同时,门必须向外打开。
所有架空电线都需要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穿过。
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起火。
仓库、木工棚、易燃易爆堆积处等,应贴上引人注目的放火标志。
工地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例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沙箱(池)、消防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
4.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对于爆破或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还要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向操作者及其相关人员提供安全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