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防控为主的方针。2.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则、法规规定,依法承担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3、依法向有关部门查询工地及相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的相邻建筑物和建筑物、地下工程的相关资料。整理后,开工前立即交给施工部门,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由于资料不交接或交接不及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行政处罚由建设部门负责。
4、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向调查、设计、施工、监理等机构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5、依法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6、不向施工单位明确或暗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和附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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