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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值班管理规定(二)
2.11加气站值班管理规定
(1)值班人员实行轮班制度,轮班应事先向站长申请,未经站长批准不得擅自轮班。
(2)值班人员严禁在班前、班级期间饮酒,严禁扑克和游戏。
(3)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岗位,有很强的责任感,必须认真填写交接和值班记录的值班人员必须每小时巡视车站内的重点防范部位,防止火灾、盗窃等事件的发生。
(4)任何人员和车辆都不得携带火种和易燃危险品进入车站,进入车站装置区的人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5) 外来参观、检查人员必须由公司派人陪同,并由值班班长将站内的严格要求告知方可入内,值班班长须进行认真登记并发放临时进站许可证。
(6) 值班人员须对站内用电设施及冬季防冻保温情况做到熟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站长和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视情况报警。
(7)夜间值班人员应按公司规定,对车站内设备管线连接、密封状况进行安全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保护事故现场,积极协调,保证危险工作顺利进行,分析事故原因,创造事故记录。
(8)值班人员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保证电话线路畅通的离开工作岗位,忽视职务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和伤亡者,依法追究责任,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有责任保管车站内放置的物品,严防丢失,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