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每月五日前向业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报送上月
1、项目监理部每月5日前向业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提交上个月的《监理月报》。2、《监理月报》的提交责任区分:
(1)通常的《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提交。
(2)区站监督的项目:质量监督、安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提交。
(3)是总站监督的项目:质量监督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提交,安监月报由公司工程部提交。
(4)监理周报、速报等其他形式的报告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提交。
3、《监理月报》是反映工程实际运行的重要资料,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完成后按监理印鉴和公司印鉴。
4、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各种重大问题,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向业主、监督部门和公司报告。
5、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项目监理的工作情况。
6、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不超过时限的情况下向公司领导汇报。
7、监理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建设单位组织正式检查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初次检查,提交相应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书》,供工程正式检查时参考。
8、《监理月报》等其他报告应使用深圳市统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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