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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维护部应制定各岗位值班人员的巡回检查细则
1发电维修部应制定各单位值班人员的巡检细则,包括巡检路线、项目、标准和时间等。
2负责巡视检查的人必须是被认可的值班人员。单独巡视电气高压设备时,应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相关规定。
3巡回检查员的服装要整齐,满足安全规程的要求,必要的工具,如手电筒、听针和防护用品等。
4巡回检查应集中思想,认真细致,眼睛、耳朵、手触、鼻嗅、脑分析,真正掌握设备运行情况。检查时发现设备异常,值班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立即处理,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如果值班人员无法解决,相关人员应积极组织处理,无法及时处理,应提出必要的安全措施。
5对于异常设备,必须根据情况增加检查次数,加强监视。发电维修部领导、值长应立即根据缺陷情况制定具体措施,由值班人员执行。
6 各级值班人员执行巡回检查离开岗位前,必须先向值长、主值班员说明去向,交待他们代管的设备。值长和主值班员不得同时离开主控制室。
7控制室值班人员每2小时巡逻一次,必要时增加巡逻次数。
8主值班人员每班点检查主要设备一至二次,对值班人员发现的重要缺陷进行复查、鉴定、指定专家监视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