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特种作业人员劳动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国家、总部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在施工全过程中运用宣传、交底、班前活动、安全制度牌等手段不断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2、新入场员工接受公司、工地、班组分别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共24小时以上。将教育卡号作为现场员工的监视证号作为个人接受安全入场教育的证明书,未经审查合格的员工不得参加作业。对全体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次不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内容要求执行国家和总公司相关规定。
3、工人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需进行职工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4、特殊作业人员除了北京市特殊作业人员劳动管理办法外,还必须持证上岗,在现场制作特殊作业人员文件,其安全教育除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与总承包人签订特殊作业人员岗位责任书,利用岗位责任书对这类人员进行特殊安全教育。
5、要求劳务队负责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制度,通过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前安全讲话对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6、生活区要有安全标语,劳务队利用党建工作搞好后勤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做好职工思想教育,从思想上重视自我安全防护。
7、未经安全教育或经教育考核不合格职工,不得安排参加施工,否则按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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