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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工员、施工员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⑴领导、施工人员是辖区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项目副经理负责。

⑶认真贯彻上级相关规定,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生产任务特向班组(外协施工队)书面安全技术提交,履行签字手续,仔细检查规程、措施、提交要求的执行情况,随时纠正违规操作。

⑶负责执行管辖施工队伍的三级安全教育、正常安全教育、季节转换、施工各阶段特征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⑴经常检查辖区的工作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后立即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⑶组织执行管辖小组(外协施工小组)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6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应用的四新申报、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问题,立即停止工程,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⑴发生各种事故和未遂事故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对于重大事故的危险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明确事故的发生原因,执行整改措施,通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后恢复工程,不得擅自撤去现场保护设施,强制恢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