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科要经常有人到岩巷掘进面观察岩层及岩性情况作详细观察
1、在挖掘活动中,主管部门、生产技术技术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工作面,详细观察、记录煤岩层变化、煤岩状况、结构状况,情况异常立即与生产技术科取得联系。否则,对负责人罚款50元/次,生产技术科对反馈的情况应及时分析或详细调查井下,有记录。否则,生产技术科长罚款100元/次。2、生产技术科经常在岩巷挖掘中观察岩层和岩性状况,正确预测煤岩关系,指导岩巷挖掘,有记录,如有变化和需要采取的特殊措施,应立即通知施工部门,罚款50元/次。
3、生产技术科经常有人去煤巷挖掘煤层、煤性、地质结构状况,根据现有钻孔资料和岩巷挖掘收集的资料,正确预测前方地质状况,如有变化和需要采取的特殊措施,应立即通知施工部门,指导煤巷挖掘
4、采煤工作面生产前,地质部门应全面预测采煤地质情况,否则罚款50元/次。
5、生产技术科应及时修改地质图,将地质变化状况、地质预测状况及时送达主管矿长、瓦斯管理人员、安通科或其他有关部门和领导处,及时修改瓦斯地质图,指导安全生产。否则,对生产技术科罚款50元/次。
6、瓦斯管理人员根据钻孔资料、瓦斯梯度和暴露的煤岩地质状况,科学判断前方瓦斯,实现瓦斯分极管理,否则对瓦斯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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