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震结构应采取不阻碍隔震层在罕遇地震下发生大变形的下列措施
1.隔震结构应采取以下措施:1)上部结构周施:
1)上部结构周边应设置垂直隔离缝,缝宽不得小于各隔振支架在罕见地震下最大水平位移值的1.2倍,不得小于200mm。对于两相邻的隔震结构,其间隙宽度取最大水平位移值之和,在400mm以上。
2)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之间,应设置完全贯通的水平隔离接缝,接缝高度为20mm,用柔性材料填充的水平隔离接缝确实困难时,应设置可靠的水平滑动垫层。
3)通过隔震层的走廊、楼梯、电梯、车道等,必须防止可能的冲突。
2、隔震层以上结构的抗震措施,当水平向减震系数大于0.45时,不得降低非隔震时的相关要求;当水平向减震系数小于0.45时,可适当降低相关非隔震建筑的要求,但烈度降低不得超过1度,与垂直地震作用相关的抗震结构措施不得降低。此时,对于结构,可按照相关规范采取抗震结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