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工程建设危险源辩别与风险评价程序及说明
1.目的

本程序用于识别生产中可能受到控制和影响的危险源,判断哪些危险源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很大影响。

2.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项目部危险源辩解和评价的控制。

3.定义

3.1危险来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和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本或状态。

3.2危险源的识别应包括组织活动的三种时态和三种状态下的各种潜在危险源。

3.2.1三种时态是指过去、现在、未来。组织在充分考虑现有危险来源时,必须分析以往遗留的危险和计划活动可能带来的危险性。

3.2.2三种状态是指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连续正常作业是正常状态的作业过程中需要修正和修正的情况是异常状态的作业中需要立即修正或停止的情况是紧急状态。

3.3危险评估:评估危险大小,确定危险是否允许的全过程。

3.4大危险:通过危险源识别、危险评估,确定的不允许或不可接受的危险。

4.责任

4.1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认识、判定危险源,监督和检查危险源控制的执行情况。

4.2综合部、施工部、采购部、驾驶部等部门根据本程序规定,对本项目可控可能受影响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对已识别的重大危险源清单,应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以预防为主。

5.工程建设危险源辨别和风险评估程序和说明

5.1门危险源辨认

5.1.1质量安全部组织各部门识别、评估、判定危险源。

5.1.2主要辨识与评价成员必须接受过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及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知识的培训。

5.1.3危险源辨识的范围

5.1.3.1原材料采购、贮存;

5.1.3.2施工或生产工艺及过程;

5.1.3.3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

5.1.3.4办公活动、食堂、宿舍;

5.1.3.5其他活动。

5.1.4危险源识别方法

5.1.4.1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范等

5.1.4.2作业分析

5.1.4.3现场观察

5.1.4.4查询交流

5.1.4.5查询相关记录

5.1.4.6获取外部信息。